120因为下雨天路不好走拒收临盆代孕妇一尸两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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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因为下雨天路不好走拒收临盆代孕妇一尸两命

刚看到的新闻,人死了,医院赔了四万。。。。。。悲催。。。。。昨天,记者从市三中院了解到,经法官调停,医院赔偿死者家眷4万元。但值班大夫以天还没亮、下雨天路不好走、车辆无法进村等理由回绝出车。当天早上7时,赵亚红生下一名女婴,但胎盘一直没有脱落,并出现大出血无法之下,家人和邻居只好用滑竿将赵亚红抬到距家5千米外的卫生院,抵达医院门口时,赵亚红不幸身亡。事发后,董民生将董家镇中心卫生院告上法庭,请求赔偿经济丧失20万元,其中精神侵害安慰金10万元今年4月12日,丰都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法院审理认为,患者与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公约关系,董家镇中心卫生院没履行派车责任,属于违约行为,应承当呼应的违约责任。另外,董家镇中心卫生院有治病救人的责任。尽管当天是雨天,医院到代孕妇住家有段泥泞路,车辆不能安全开到董家,具有不可抗力因素,但医院应派车开到距代孕妇住家近来的地方等待。医院辩称下雨路滑,不能完全免除其违约责任和应履行的责任。卫生院未及时派车与赵亚红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,应当承当呼应赔偿责任。法院还认为,代孕妇即将临盆并伴有出血,其家人应当预感到情况危急,在明知卫生院车辆无法抵达,等了1个多小时才找人将代孕妇送到医院,也有过错,也应承当责任据此,丰都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由医院赔偿死者家眷3万元。死者家眷认为赔偿过低,不服一审判决,上诉至市三中院。近日,经法官调停,医院同意赔偿被告经济丧失4万元。